案例
刘某在装修房屋时,改变房屋原户型,将客厅的卫生间拆除,拓宽客厅面积,又将厨房改为卫生间,导致卫生间正对楼下厨房。两年后,李某购买刘某楼下的房屋,装修过程中,李某发现有一根管道从楼上穿透楼板、进入其厨房顶部区域,并一路拐入其主卧中的卫生间后接入主管完成排水。入住后,李某在厨房做饭时经常听见该管道的排水声音。后李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将改为卫生间的厨房恢复原状。
法院审理后认为,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刘某将厨房改造成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俗,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对其居住生活亦会造成不良影响。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房屋中由厨房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状。
法条链接: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