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海北州生态环境部门签订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赵全 成健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3-12    

近日,甘肃省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在张掖市签订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学习。

 

此次签订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是张掖市、海北州在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的原则下,建立两市州联络沟通、联动执法、联合督查、共享执法信息、及时移交问题、适情会商案件、省级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的有效探索,将有力推动形成市州联合、相互协作、合作共管的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模式,对共同协商解决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张掖市与海北州交界处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张掖市根据甘青两省《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严格履行祁连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责任,建立完善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联盟机制,先后于20214月签订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海北州生态环境局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持续深化与青海省海北州合作,不断强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跨区域联合执法,积极协同处置跨流域突发生态环境应急事件,持续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保护和治理成效。张掖市人民政府和海北州人民政府于2023年签订《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书》,进一步加强在祁连山与黑河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水质、防风固沙等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协同实施祁连山区域生态环保重大项目、加强祁连山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推进祁连山区域生态环境共治共享等6项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据悉,2021年以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与海北州生态环境局每年开展1次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共同协商解决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涉及张掖市与海北州交界处的生态环境问题。2023年,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对跨区域的公路工程、水利枢纽工程等在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方面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有力保障了祁连山生态环境“长治久安”,为推进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坚强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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