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排名有关规定和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今年前8个月全区城市环境质量状况及城市排名情况。
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宁夏地级城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5%,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195.6天,同比增加了6.2天。其中,固原市优良天数比例最高为90.9%,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吴忠市最低为76.1%,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法排名,前8个月,全区五地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空气质量由好到差分别为固原市、中卫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
据分析,受今年年初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及3-4月持续大范围沙尘天气过程影响,PM2.5和PM10平均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前8个月,全区地级城市平均污染天数为47.4天,其中重污染天数5.8天,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为2.6天,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为为3.2天。以PM10、PM2.5、O3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占比分别为47.3%、27.0%、25.7%。
水环境质量方面,黄河干流宁夏段优水质断面继续保持100%,“十四五”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同比总体稳定。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比例为85.0%,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优良继续保持“Ⅱ类进Ⅱ类出”。五地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由好到差分别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固原市、石嘴山市、中卫市、银川市和吴忠市。
22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除固原市无考核断面以外,其他地级城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主要排水沟水质由好到差分别为吴忠市、中卫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