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和生态环境部“排污口排查整治是‘十四五’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牛鼻子’,必须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芜湖市拥有194km长江岸线,境内河湖水网密布,入河排污口点多面广。生态环境部交办并经现场溯源排查,审核确认,芜湖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共1532个,占全省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总数37%。芜湖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坚持高位推动,确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到位。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排污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多次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实地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进展,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确保每个排污口问题清楚、方案明确、整改有效。截至目前,芜湖已完成全部1532个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完成整治排污口806个,其中封堵取缔242个,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整治176个,规范整治388个。完成全部965个应监测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分析,完成率100%,并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完成276个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口树牌工作,做到排污口“有标牌,看得见”。建设排污口可视化管理平台,充分展示排污口基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将排污口整治工作和长江生态环境治理有机结合。芜湖市切实把入河排污口整治作为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的重要抓手,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与“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年—2021年)”有机结合,投入近60亿元,通过排口溯源调查、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方式,系统治理排污口污水直排等问题,完成市政雨污管网2346km混接排查、123km长的污水主干、次支管网建设和178个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有效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对城区主要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城镇污水排放一级A标准,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0.5万吨,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7.5万吨/日。拆除码头、修造船点216个,释放长江岸线32.3公里,清理出滩涂陆域面积约243.5万平方米。建成船舶污水接收设施21套,整治散乱污企业3000余家,规范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364家,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和秸秆综合利用,消除污水直排长江隐患。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长江生态。
三是发挥规划引领,建立健全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将排污口整治列为芜湖市“十四五”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制定《芜湖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十四五水生态环境规划》。按照“分工到部门,落实到区县”原则,印发《芜湖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芜湖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结合排污口分类情况,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各有关县市区、开发区排污口整治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各部门间分工协作、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合力,协同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实施审批管理,严格排污口设置审核,保留并审批工矿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入河排污口65个,为排污口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系统治理打牢基础。对重点排污口加装在线监测设备,建立“智慧排水”监管系统,做到“有在线,管得住”,提高智慧化监管水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利用沟渠、河港、排干等“零存整取”排污、非法设置入江排污口和利用现有入江排口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筑牢水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四是分类整治,探索排污口治理路径。芜湖坚持源头治理、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思路,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排污口整治做法。针对城市雨洪排口、污水处理厂排口、农业面源排口、港口码头排口等不同类型,实施“排口整治+环境修复”模式,探索出了“两垾”及胜利渠收水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朱家桥尾水净化生态公园、奎湖湿地公园、陶辛百鸟滩、弋江“三湖一坝”、十里江湾生态公园等为代表的整治典型案例,使入河排污口整治取得实效,再现江南水乡亮丽风景。
下一步,芜湖市将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一是压实整治责任,统筹抓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确保全市排污口管得住、管得细、管得好。二是深化分类整治,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强化追根溯源、精准施策、分类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重点排污口跟踪监测和排污管道巡查维护,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切实筑牢长江芜湖段重要生态屏障。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记者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