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副省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树山主持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阜阳等4个市、省农业农村厅等2个省直部门和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省属企业的督察开展情况,审议督察报告及责任追究问题清单。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国之大者”。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前期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审定了督察方案。4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克服高温、疫情影响,深入有关地市、省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了意见建议。这次督察,选取的被督察单位代表性强,督察组工作作风扎实,查摆问题全面深入。
会议强调,督察是为了发现问题,目的是整改解决问题。从督察情况看,被督察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与短板,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到位”即:“思想认识不到位,历史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要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一体推进整改,严把整改质量,严格验收销号。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举一反三,加强常态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上生态环保工作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系统总结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谋深谋细谋实明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督察工作,进一步明确督察重点,创新督察方式,改进督察方法,优化措施手段,更好地发挥督察权威和“利剑”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副组长、总协调人;领导小组成员,省国资委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记者潘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