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条例》11月1日施行

来源:     作者:百灵环保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9-28    

9月27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天津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全市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是开展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教育,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教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教育,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教育,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教育。《条例》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5条,主要规定了六方面内容。在明确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总遵循总要求方面,规定生态文明教育应当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深刻革命、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在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在生态文明教育方面的工作职责方面,规定市和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将生态文明教育情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国家机关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公务员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在明确企事业单位在生态文明教育方面的责任义务方面,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对从业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教育。重点排污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环境保护设施操作人员,每年接受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八学时。规定违反生态文明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其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接受执法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等教育。

在明确学校和家庭在教育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方面,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特点,培养幼儿生态文明意识。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纳入相应课程,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倡导和促进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树立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良好家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自觉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对未成年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垃圾分类等方面的教育。

在明确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媒体等方面在生态文明教育中应当起到的作用方面,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等群体的生态文明教育。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参与生态文明教育活动。鼓励社会团体发挥自身专业能力,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组织、指导、支持会员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要求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等通过开设宣传栏目、专题节目等方式,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公益宣传。

在明确发挥一些特定载体的生态文明教育作用方面,鼓励、引导、支持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科研院所等各类场所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推进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要求利用每年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纪念日、活动周,集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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