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下,执法人员身穿制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按时完成整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市民电话举报夜间超时施工,不久即重获宁静……这些镜头都是深圳市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的缩影。
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制度建设。自机构改革以来,深圳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制度体系,不断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执法力度与温度。2022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在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建设的基础上,持续夯实执法根基。
强基固本,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配套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2019年以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要求,持续构建覆盖“执法基础支撑、执法过程规范化、执法后续管理”全链条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配套制度体系。
夯实执法基础支撑——
作为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执法制度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建立了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教育培训、移动执法系统管理等一系列具有深圳特色、符合深圳生态环境治理实际的规章制度,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执法支队统筹全市执法人员全年、全员、全过程参加执法大练兵,全员参加执法培训,全员取得执法资格持证上岗,并率先出台辅助人员、第三方人员管理规定,规范辅助人员、第三方人员日常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性。
提升执法过程规范性——
截至2022年9月,执法支队按行业分类编制各类执法检查规范操作指引39项,尤其是对碳排放、新污染物质、土壤等新领域执法检查事项,明确检查流程和检查要求。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全面配置执法记录仪和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客观、全面记录执法活动。
此外,执法支队还通过邀请专家、律师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执法过程,邀请主流媒体跟随执法人员共同开展直播执法行动等多种形式,保证执法透明度与规范性。
提升执法后续管理规范性——
法者,治之端也。规范执法行为,对保障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生态环境执法涉及多个环节,执法监督管理如何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执法关键环节。执法支队制定了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查处工作登记报告制度,创新提出廉洁执法“八不”规定,落实执法人员廉洁守纪、保密承诺制度;出台市级执法稽查制度,制定年度稽查计划,建立稽查长效机制,并制定容错的正面清单与纠错的对策清单,切实保护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执法人员。
此外,为推进执法服务保障更加高效,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执法比武竞赛、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
先行示范,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解决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问题的“金钥匙”。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着眼标本兼治,既注重配套制度系统谋划,更注重在制度建设上“先行一步、做深一层”。
推行非现场执法契合新时代执法需求——
2021年,生态环境部提出,要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非现场执法是对传统执法模式的补充与优化,有助于提升执法效能。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从制度上规范非现场执法流程,探索制定《非现场执法调查取证规范指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用于行政处罚的规范指引》,并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国内率先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非现场执法工作实施细则,建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在机动车环保非现场执法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
引导公众参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既可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又能提升居民的城市建设参与感、认同感。曾打过环境信访投诉电话的市民小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愧是深圳速度,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很快,反馈夜间施工噪音问题很快得到反馈和解决。
为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14类环境违法行为设置举报奖励,将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60万元。同时简化小额奖励奖金发放程序,由现场办理领奖手续转变为邮寄送达办理手续,并规定对涉及举报案件举报信息及个人信息参照涉密工作进行管理,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2年1-8月,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信访投诉总量同比下降21.4%,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其中,噪声、废气投诉同比呈“双下降”趋势,各下降22.7%、27.8%,建筑施工噪声同比下降25.4%,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1.4%。
柔性执法,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升温”
事实上,处罚只是执法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创新方式、教管结合,让执法充满温度。
在加强引导企业守法方面,深圳先行先试,创新实施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强化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教育功能,提升企业守法意识,2016年至2021年,累计1270家环境违法企业在深圳主流媒体公开道歉承诺。因该项制度卓有成效,2022年广东省正式在全省推广实施。
2022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推出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制度及违法处置“观察期”制度,同时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清单制管理,建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免一减”清单,实施企业自证守法采信机制。今年上半年以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共作出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决定75宗,减免处罚金额112万元。
为加强政企沟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还在全国首创“观察哨”模式,聘请企业作为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推广、政策实施等工作“体验师”,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设置企业求助专栏,多渠道受理企业求助咨询。
下一步,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继续坚持与时俱进,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原则,以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建设为契机,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配套制度体系,构建系统全面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深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