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帮助失信主体纾困解忧,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自今年4月起,黑龙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专项治理行动,探索推行信用修复“专项推进、主动服务、协力推进”机制,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目前,已帮助200家失信主体恢复信用,占修复总量的90.9%。
按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了《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修复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信用修复主体、有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推动全省存量失信主体“应修尽修”,对新增失信主体“动态管理,及时修复”,切实帮助解决企业不知修复、不会修复等难题,最大程度服务企业、助力企业,保障企业切身权益。
此外,黑龙江省还实行了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修复“处罚即告知”机制,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明确开展信用修复的相关条件和程序,保障失信主体信用权益。设立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重要民生供给保障等失信主体实行“容缺受理”。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开启电话、微信、短信等温馨提示方式,主动当好信用修复政策的“宣传员”“讲解员”。
在具体工作中,黑龙江省建立了“建账、交账、对账、销账”工作协作机制,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由牵头处室指导“建账”、市(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交账对账”、执法部门督导“销账”,引导企业“纠错复活”、帮助企业“应修尽修”。自4月以来,共帮助200家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及时恢复信用,占修复总量的90.9%。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健全信用修复工作长效机制,深化信用修复政策指导,主动靠前服务企业,用心用情帮企助企,加强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助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