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执法暖民心|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如何“双优”?看看呼和浩特的答案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杨爱群 马法坤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1-25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真帮实扶,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使用执法新模式。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方式,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升执法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并将检查事项合并,大幅度压减现场检查次数,对被检查单位“无事不扰”。建立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监管,最大程度上减少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迎检负担”。

认真修订落实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中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明确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分局运行管理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执法机构、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了行政处罚的流程。所有立案案件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做到查处分离、办审分离;行政处罚结论均结合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后果进行集体审核、综合判定。

加大帮扶和纾困力度。以帮助企业提高治污水平、化解生态环境违法风险、打破绿色长远发展瓶颈为主线,实施宽严相济的惩戒措施和帮扶措施。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隐患及时提醒企业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对能立行立改的一般轻微违法问题,要求企业现场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及《关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的通知》对15类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经统计,2022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共对73起已立行立改的轻微环境问题不做立案处理;已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中,6件存在轻微环境问题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涉及罚金47万元;全部57件处罚环境案件,共处罚金额662.149万元,同比2021年处罚金额下降55.5%。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通过严格执法、柔性执法、帮扶执法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执法新举措,既切实守住了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底线,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效震慑,又构筑起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对于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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