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现代能源供应体系,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范》)。
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增强自主减排动力
“十四五”是宁夏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规范》指出,到2025年,全区能源生产供给能力大幅提升,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产消费结构更加优化,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普遍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强化能源开发生产环节环保措施。《规范》强调,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据本规划科学布局实施能源项目。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污废水处理、噪声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生物保护等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夯实责任、强化监管,建设项目做到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投运过程要做到环保设施全负荷、全时段稳定运行。
二是加大项目环评违法处罚力度,强化违法项目环评手续完善,优化产能变化项目环评管理,促进环境问题整改。
三是加强能源开发生产环节环保措施,强化煤渣、脱硫副产品、脱硝副产物等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利用与处置,减少对水体、土壤等的影响。
四是积极运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能源生产和转化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不良影响。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增强自主减排动力。
建立《规划》实施常态化监测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
“做好能源规划与各部门和各市、县(区)年度工作计划的统筹衔接。”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约束指标和主要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年度计划、专项行动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分工。
一是建立《规划》实施常态化监测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规范》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规范》有效落实。
二是建立《规范》动态滚动调整机制,必要时严格按程序进行中期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调整情况,提高《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