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动“放管服”改革,扩大环评简政放权

来源:     作者:任峥 李飞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9-23    

近年来,湖北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难点和堵点问题聚力攻坚,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放”出活力

推动“放管服”改革,扩大环评简政放权。一是大幅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省生态环境厅已于2019、2020年先后两次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将15个行业类别的环评文件审批权限下放给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二是大幅简化环评文件审批。2021年全省共实施环评管理项目23171个,其中只备案不审批的项目数量占比约77%,环评审批项目仅占约23%。在审批项目中省级审批21个,仅占全省环评审批数量的0.4%。三是大幅压减法定环评审批时限。主动对接全国先进省份广东省,压缩省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四是加大简政放权的事后监管。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中,明确“放”与“管”的边界,有的放矢,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深化政务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动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协调推进“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办事更加便捷。配合省政务管理办、省大数据中心,将省生态环境厅自建的行政审批系统接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实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让审批”等事项可通过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完成15个便民查询类事项和3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在“鄂汇办”APP上线运行。二是严格落实事项清单管理。根据国家基本目录和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省政务办要求及时更新清单目录,实行“清单之外无审批”,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三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进“一业一证”试点改革,配合省直牵头部门做好饭店、旅馆行业综合许可的“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让企业更有获得感。

“管”出公平

建立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责任机制。为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落实,2021年,湖北制定了《省生态环境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则》,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了营商环境联络员工作制度,落实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问题,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推进,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及文件精神,对近两年省委、省政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全面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细化了10条重点任务,将任务压实到相关处室(单位),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开展政策清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继续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的基础上,2020年制定出台了《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成立清理专班,对省厅起草、制定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份(其中政府规章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份),未发现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情况。三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2021年,湖北制定了《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整治的重点,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垄断问题、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中介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整治,未发现有违反中介服务的有关情况。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用好执法权责清单。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履职规定(试行)》,强化环境执法人员“责任田”意识。二是完善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出台《湖北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将1481家环境信用好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进差异化监管,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出台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印发了《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明确了15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

“服”出实效

完善信用系统建设,构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一是完善信用体系目录编制和信息汇集。根据省信用平台信用目录数据规范,结合省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以及业务规则,梳理了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信用信息目录。并根据信用目录上传信用数据主动及时、准确、全量公示信息,确保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省生态环境厅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报送至省信用平台。二是完善环保领域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现行企业的环境行为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开展科学化、数字化、规范化管理,加快建立企业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继续深化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推进环境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2021年,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中共计参评企业7490 家,有效推动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的实施工作。三是加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等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充分运用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激励、开展失信惩戒,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共享应用。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真心服务企业群众,增强获得感。为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更好服务企业,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全省“万名干部联系服务万个项目”活动方案,对照项目清单,制定了《省生态环境厅“万名干部联系服务万个项目”活动工作方案》,将下达的20个项目分配给10个厅机关处室的厅属单位结对,按照接对要求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深入到项目建设现场,掌握并调度项目建设及投资完成等情况,全面动态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分类处置,切实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落地投产做好服务。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率。加强公众对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主动开展“送服务上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使企业、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湖北省将进一步贯彻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则》,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责任编辑:百灵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