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作为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确立为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为《环评法》,以单行法律形式确立和强化了这项管理制度,开启了环评制度的新纪元。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以来,为了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的作用,《环评法》与时俱进,先后于2016年、2018年进行了两次修正。修正重点涉及环评制度主体责任、简政放权、环评质量监管、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力度等内容,环评制度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是《环评法》颁布20周年。《环境调查》栏目特开设《壮阔二十年》专栏,回忆《环评法》立法阶段的艰难不易,记录二十载岁月中的不断完善,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展现《环评法》20年的非凡成就。
中国环境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祝兴祥提及的一个青藏铁路建设小细节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当年铁道部建设青藏铁路的时候,施工区域的草皮需要铲下来保存在一边,铁路修好后工人再把草皮在铁道两边一块块地堆好。
祝兴祥告诉记者,这些听起来繁杂的措施,在青藏铁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着明确规定,其目的便是落实《环评法》具体要求,保护当地生态环境。“青藏铁路从青海到拉萨,一共1000多公里,其中永冻层550公里,很多地方寸草不生,保护草皮对于当地自然生态非常重要。”祝兴祥认为,《环评法》的颁布,对我国建设项目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起到了很大作用。"
来源: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