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推行廉洁执法承诺制度

来源:     作者:百灵环保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9-21    

“8月以来,我们在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时,要求市、县环境执法人员必须与被执法检查单位以书面形式签订《抚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廉洁承诺书》,作出包括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收受礼品礼金、不接受宴请、不推介中介机构等9项内容的廉洁执法承诺。”江西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魏如斌介绍说。

这样的执法廉洁承诺,江西抚州市做到了市县全覆盖,并贯穿执法全过程。

今年8月份,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确保廉洁执法,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了《抚州市环境执法廉洁承诺制度》,明确要求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在每一次环境执法开始前,首先要与企业双方共同签订《抚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廉洁承诺书》,作出相应的廉洁承诺,确保整个环境执法检查公开、透明、廉洁,主动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并且明确要求将《生态环境执法廉洁承诺书》作为执法案卷材料之一。

“公开承诺其实是对执法行为的有效规范,大大减少了执法廉政风险。我们县(区)在查办环境违法行为时,也严格按照市里要求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游鹏说。

据悉,抚州市为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去年以来,全面实施了《生态环境执法程序规范化项目》,对环境执法工作中的每个环节、过往的每个案件进行“回头看”式排查梳理,排查7类环境执法廉洁“风险点”,并对每类问题进行制度化规范。先后制定了《抚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查审分离制度》等16项制度,实现了制度重建、流程再造,做到了市县行政处罚“一套流程”“一个标准”。

“此次通过签订承诺书,我们的执法行为主动接受企业人员的监督,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企业很欢迎。”一线执法人员邱超告诉记者。

据了解,自8月份以来,抚州市查处的20多起环境违法行为,都签订了《抚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廉洁承诺书》,并作为案卷资料之一进行存档。

实施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制度,实现了执法工作开展到哪里,廉洁承诺就延伸到哪里。下一步,抚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推行廉洁执法承诺制度,打造更加清明清朗、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商环境,为保护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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