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精准、科学、依法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山东省昌邑市日前组织开展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奖补工作。
据了解,报废更新范围包括辖区内已进行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含编码登记为X排放标准的)。有2022年3月1日之前已完成报废更新、注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享受国家相关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等七种情形的,不享受本次补贴。
昌邑市明确,报废更新主要指通过将老旧机械拆解报废、更换升级发动机、“以新换旧”等方式。三种方式均需将旧发动机交由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将发动机缸体打孔使之不可使用,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
按照要求,机械所有人或单位需携带证明材料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污控科)申领补贴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奖补资金自审核通过之日起,由机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机械所有人或单位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不符合奖补条件的,由机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申请人。
奖励补贴按照柴油机额定功率段(P)确定。P<37KW,补贴金额2000元;37KW≤P<75KW,补贴金额5000元;75KW≤P<130KW,补贴金额7000元;P≥130KW,补贴金额10000元。奖补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以28万元补贴资金总额为限,资金使用完毕后,奖补工作结束。奖补资金按照机械所有人或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顺序发放。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记者王文硕 通讯员刘乃磊 魏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