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更好地适应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甘肃省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强化政治担当,助推生态文明建设。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和执法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持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助推污染防治攻坚,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障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和环境质量改善。
强化素质练兵,打造环境监管铁军。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在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作成典型案例,提高干部职工分析和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执法监管等问题的能力。积极备战全省全国大练兵活动,抽调人员开展封闭式学习、培训。持续开展争创“环保先锋、执法尖兵、监测能手”行动,2022年举办了全市第四期执法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着力营造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强化硬件建设,提升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为推进环境监管能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七个县市区分局配备执法无人机、执法包,市执法队配备VOCs、TOC气体检测仪、暗管探测仪、综合毒性检测仪、多参数水质检测仪等现代化设备,助推案件办理,增强执法监管的信息化。特别是无人机在日常巡查、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部分环境污染案件调查过程中发挥“天眼”作用。持续强化重点排污单位实时监控,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监管程序。建立健全执法流程和工作标准,重点在执法准备、现场执法、处理处罚、执行落实等环节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落实《联动执法》等六个配套制度,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为提高执法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成效,开展涉危、涉化、涉重企业全覆盖监察,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执法监管和化工企业、化工园区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提升执法效能。持续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将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作为查办环境违法案件的有力举措,持续加大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有效防范和处理了一批污染隐患、破坏生态苗头问题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用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倒逼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4件,实施配套办法案件6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1件,移送拘留案件2件,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