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对安装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并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重型柴油车,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排放检验。
通告明确,上海将把安装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终端并接入上海市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且在上海市内检验的沪牌重型柴油车,纳入“排放免检”车辆的范围。
届时,全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将对“排放免检”车辆,视作通过定期排放检验,不收取排放检验费用,但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除外。
关于排放免检条件,通告指出,在数据统计周期内,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运行正常且符合《实施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控重型柴油车免于排放检验技术要求(试行)》,同时不存在经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和遥感监测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记录的车辆。
“排放免检”车辆的认定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将根据排放免检相应条件对联网车辆进行综合评判,筛选出数据统计周期内符合排放免检的车辆。车主可通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询符合排放免检的车辆信息,也可咨询上海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车主如对车辆不符合排放免检存疑,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咨询。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中环报记者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