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各地检察机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活动中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持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办案理念,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和案件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0日发布6件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典型案例。
这批案例包括: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河道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铁路地下通道环境和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燃气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电视广告行政公益诉讼案、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案件领域广泛,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传统村落保护等多个领域,同时集中反映出检察机关积极邀请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多样化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包括参与线索提供、辅助调查、专业咨询、公开听证、成效评估、回头看、旁听庭审等多个办案环节,助推检察履职到位。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河道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上海市金山区内一奶牛场周边河道水质异常,水体呈黑色,有刺鼻酸臭味,水质疑似受到污染,并蔓延至下游其他河段。涉案河道近三年夏季曾多次出现类似情况,对附近村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村民多次投诉,相关部门曾进行应急处置,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情况】
2021年8月28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山区院)收到金山区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河长办)移送的上述线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检察机关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并对涉案污染河道取水采样,经检测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河道水体已受污染。检察人员联合区河长办工作人员到涉案地镇政府、奶牛场、附近村居走访调查,查明污染原因。
2021年9月4日,向人民监督员等通报案情
2021年9月4日,为准确研判案情、明确办案思路,金山区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会商(其中一名具有水环境治理专业背景)。检察人员向其介绍本案案情、初步查明的原因和案件前期办理情况,并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人民监督员提出可通过对上下游河流水质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指标浓度变化趋势分析确定河道污染源头等专业意见,并建议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避免对责任单位一罚了之。
2021年9月9日,金山区院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属地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水环境监管职责,做好奶牛场环河水质污染治理工作,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从根本上解决水质污染问题。
检察建议制发后,检察人员两次会同人民监督员、区河长办工作人员前往涉案地奶牛场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期间,人民监督员从专业角度出发,提出“设备升级改造、畜禽粪便进行厌氧发酵、做好极端天气污水回流应急方案”等优化意见,金山区院及时采纳该意见,并积极推动意见内容在督促整改中落实。涉案地奶牛场根据要求落实8项环河专项管控措施,投入230多万元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并主动承担了修复该环河河段的治理费用。
2021年11月24日,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
2021年11月24日,金山区院邀请四名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河长办工作人员进行公开听证,同时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在听取人民监督员及其他第三方意见基础上,结合检测机构对奶牛场环河附近河水的检测意见等事实证据,确认行政机关充分履职,侵害公益现象已消除。至此,经过金山区院、区河长办、人民监督员的全程联动协作,一起困扰周边村民多年的水污染治理难题得到了有效破解。
【典型意义】
人民监督员选任可以在具有特定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中随机抽选,本案涉及水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通过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在线索研判、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效果听证等阶段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专业知识+法律监督”的融合,通过精准监督聚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事。同时检察机关创新引入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形成“河长+检察长+人民监督员”治河模式,推动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实现了“1+1+1>3”的水环境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