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官怕的是当事人真冤,如果当事人真冤,承办法官第一他不想按指控的判,第二有案外压力,把案子往前推。这个压力怎么化解?就是这类案件对承办法官来讲最棘手,压力是最大的,冤枉一个人,让他失去自由,甚至妻离子散,败家破产,你说被冤枉的那个人?他会服吗?他的家属会服吗?所以承办法官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他也不想给自己找这个麻烦。再说,冤枉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往日无冤,今日无仇。作为心理上任何一个正常人,他也是过意不去的,但是呢,案子摆在这儿,怎么处理,这个压力怎么化解,这是承办法官必须要解决的,那么这个时候,被告人你就不要有任何的顾忌。不要怕,法官也希望你实事求是的把案件真实情况表达出来,也是给承办法官减压解套的,承办法官可能内心里边是希望你这么做的,在法庭上被告人。表达的内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很可能就成为承办法官汇报意见的有力支撑,尤其是被告人本人,你是这个案件的亲历者,是责任的承担者。你发自内心真实的表达,才能最大程度上去影响承办法官,所以呢,不要怕法官,不要怕被打断,不要怕被压制,停,简明扼要停,在法庭上这种情况比较经常会出现,但是你只要实事求是。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去讲,不要怕这个。
编辑:王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