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被告人沈某于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9日间,冒充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大展评委、北京大学客座教授等身份,并虚构“三爷”“太爷”等会特异功能、法术的虚假人物,在北京市海淀区以做道法、拜师、办书法展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现金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及鲫鱼、柴鸡等食物,后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和日常消费。法院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释法:本案被告人利用了被害人的书法爱好,又利用了部分迷信心理,在与被害人交往接触过程中多次骗取被害人款物。若不是被告人身份被揭穿,老人往往意识不到这是骗局。
老人用书法等爱好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本身是为了增强幸福感,但是要谨防他人借由个人爱好接近自己,从而行骗。对于封建迷信活动要有分辨能力,勿被骗术蒙蔽。老人的子女家属要关注老人的个人生活和交友状况,及时帮助老人识别别有用心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