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更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整改力度,提高涉水部门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为确保每一条河湖有人管,化隆县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各乡镇建立“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员”网格,强化对河道日常巡查,做好县乡村三级巡河,严格落实App巡河,坚决扛起河湖保护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多部门采取交叉执法、明察暗访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强对县域内涉水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态环保违法行为。细化日常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在重点区域优先开展整治,重点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强有力的制度推进水污染防治。
加强对涉水企业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指导,补短板、解难题,拧紧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阀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做好汛期雨水收集处理、废水处置与在线监测管理等,全面实施销号制管理,进一步夯实涉水部门环保治污主体责任,督促涉水部门从严从实从快抓好应急处突,细化风险预判,提高自身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