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动辄投资数十亿元建设森林康养项目,但同质化严重,部分项目甚至沦为“房地产下乡”,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也时有发生,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曾多次曝光部分地区森林康养项目存在种种乱象。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凤栖桃园生态智慧长寿康养基地在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区内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严重破坏国家级地质遗迹点;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和谷国际森林康养小镇项目规划存在侵占林地现象。笔者还发现,个别地方存在开发区域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甚至侵占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的问题。个别地方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远远滞后于人口增长速度,导致大量污水直排外环境。
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出一些企业为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盲目、过度、无序开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不仅疏于日常监管,甚至违规推动项目上马。森林康养产业无序发展亟待引起重视,要切实通过保护优先、科学发展,把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产业优势,助推森林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引导产业有序发展,严防房地产化倾向。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立足当地生态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努力探索森林文化基地、森林体验教育基地等产业新模式,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种类、高质量的森林康养服务。要科学规划产业规模,强化项目用地管控,合理控制住宅用地在建设用地中所占比重,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尤其是防止个别企业利用相关优惠政策“跑马圈地”“卖房跑路”。
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行为。始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保持零容忍。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最大限度减轻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
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统筹优化配套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做好与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衔接,与产业项目同步规划、一体实施,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可引入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的专业化市场主体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生活垃圾规范处置、生活污水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