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真正形成了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

来源:     作者:百灵环保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2-10-21    

“目前,山东省及16市2021年度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资金兑付工作已全面完成,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全覆盖全兑付。其中,纵向生态补偿兑付资金4.61亿元,第四季度横向生态补偿兑付资金3.24亿元,真正形成了流域生态补偿的山东实践。”这是记者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的。

山东省地处黄河流域下游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流域治理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为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统筹流域治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改革上做大文章、下深功夫,部署构建了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邵长城向记者介绍,目前,山东已建立起省、市两级政府间的地表水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133个县(市、区)301个跨县断面全部签订了生态补偿协议,上下游“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新治理格局逐步构建完善,形成横纵结合的流域生态补偿“一盘棋”。

压实责任,行政、经济双杠杆推动污染共治

邵长城介绍,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推进中,山东省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建立了引领机制、倒逼机制、约束机制和协同机制,将水污染治理由行政驱动转变为行政、经济杠杆双向驱动,实现了污染共治、成果共享,对推进横向生态补偿全流域覆盖、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与此同时,山东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生态补偿工作,将其纳入省委常委会、省环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列入省委改革办对16市年度改革任务考核、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监督责任落实清单和省对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通过又严又实的考核,提高了认识、压实了责任。

因时制宜,省市联动提高治理效能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先后组织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规划院”)及业内专家对各市自行计算的补偿金额予以严格审核,就94个断面存在的争议情形与协议双方进行了点对点沟通指导。针对青岛等8市提出的62条具体建议,印发《关于答复2021年度全省县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执行问题的函》,就五大类典型问题统一提出指导性意见。

对于任务重、进展慢的市,采取召开视频推进会或实地督导等方式,帮助市县打通堵点,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各市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兑付,德州市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菏泽市由市长亲自督导,确保了资金兑付工作如期完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郭琦对记者说:“流域生态补偿兑付工作全面完成,标志着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走实走深,有效推动了全省地表水水质改善。”

2021年,山东省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改善幅度居全国第一位,在上年度历史性消除劣V类水体的基础上,又历史性全面消除了V类水体,153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标准。

2022年1月-9月,山东省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4.5%,同比改善4.6个百分点,达到历史同期最佳水平。153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连续2个月实现V类及劣V类水体清零。

深远谋划,完善流域生态补偿体系

当前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实施效果如何?实施过程中遇到哪些难题?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推进、落实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围绕这些问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组织省规划院,联合省财政厅成立调研组,赶赴各市开展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现场调研,并赴部分跨县(市、区)界断面现场踏勘,交流探讨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情况与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优化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此次调研,初步摸清了当前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现状。我们将结合调研情况,深入总结分析实践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为全省流域生态补偿政策修订做好技术支撑。”省规划院院长谢刚对记者说。

省规划院副院长彭岩波介绍,从调度调研情况看,现行机制在补偿最下游县(市、区)水质改善贡献、激发县(市、区)履行协议积极性主动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建议结合对现行纵向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的修订工作,探索提出对入海、入湖以及跨省界断面的合理补偿模式,完善横纵结合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加强日常生态补偿工作的调度督导,按时核定补偿情况,最大限度发挥生态补偿作用,积极促进水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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