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赤峰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来源:     作者:中环报记者李贤义 通讯员姜立志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9-17    

自《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意见》要求,一直不断突出细化措施、完善举措的方式,进一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全市严格规范公正文 明执法。

“多位一体”持续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首先将本机关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通过为各旗县区分局开通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站端口,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专栏,明确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  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

其次在现场执法过程中,除常规的表明执法身份、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等要求外,还增加了执法人员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将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环境守法方面的咨询与服务作为行政执法的“必修课”。

再次针对事后执法公示,将“双随机”检查结果、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的履行情况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细化了相关配套措施,如对原有的《环境违法信息曝光台制度》适时予以修订,明确了曝光期限及修复流程,对积极进行整改的当事人增加了提前信用修复内容,在强化曝光惩戒力度的同时,又辩证地实施了信用修复工作。

切实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是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文书中新增了调取证据必须笔录记录、现场勘验结论必须当事人确认、影像证据必须当事人核实的三项全过程记录工作内容,并对内容的具体格式提出了明确要求,让制度以具体的工作形态转化落地。

二是在执法案卷中增加全过程记录“证据袋”,要求执法人员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影像证据以刻录光盘的形式,完整、规范保存在案卷内,促进了执法过程的规范性,提高了调取证据的效力性。如2022年2月底在应诉某化工厂的行政诉讼时,执法调查的全过程记录的影响资料成为了胜诉的关键性证据。

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处罚罚款收缴有关工作的通知》,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罚没款项收缴工作程序,还明确了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的文字和影像记录的具体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推进了执法记录落实到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各环节、全过程。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互查等形式对案卷文书要素齐备、规范归档等情况进行核查,强化了对全过程记录的刚性约束。

对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治审核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为了有效实施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措施。

一方面对旗县区执法机构立案的执法决定建立了立案审核机制,保证了执法人员查处问题及法律适用的精准性。

另一方面对全市所有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决定均开展法治审核,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实施前要经过旗县区、市两级审核,对法治审核内容以表格化的形式明确了10项必审内容,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通过严格的法制审核保障了执法的合法性。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和细化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以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让每一项执法决定都经过合法性审核,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助推了赤峰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和地区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百灵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