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这样做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郑秀亮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2-09    

“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重点工业领域深度治理”“全面开展涉VOCs储罐排查整治”……2月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总结暨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会,研究布置2023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将重点做好12方面工作。

据介绍,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按照近期与中长期目标兼顾、全面防控与重点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参照国内和国际一流水平,突出锅炉、炉窑、发电机组NOx减排,突出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重点行业及油品储运销VOCs深度治理,突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NOx和VOCs排放监管,突出污染天气“防重抢轻”管控,坚持早关注、早预防、早行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努力探索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

具体工作上,广东将重点推动推动“绿岛”项目建设,主要结合各地工改计划,统筹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绿岛”项目建设;推进建设钣喷共享中心,配套建设适宜高效VOCs治理设施。

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粤东西北地区Ⅲ类禁燃区将扩大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炼油装置尽快有序淘汰退出(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确有必要保留的除外)。

在推动清洁低碳交通转型方面,将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

重点工业领域将开展深度治理,主要是加快推动短流程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开展水泥行业、钢压延加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推进城市建成区内的生物质锅炉淘汰整治。

全面开展涉VOCs储罐排查,加快完成已发现涉VOCs问题整治,强化涉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提升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质量及信息化管理水平。

在前期探索基础上,广东将进一步完善基于环境绩效的分级管控制度。其中,2022年发生过重污染天气的地市率先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鼓励其他地市开展绩效分级管理;珠三角地区VOCs年排放量10吨及以上、粤东西北地区3吨及以上涉VOCs企业完成分级。

对低效治理设施进行清理整治,主要是对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进行排查抽测整改;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级。

在移动源方面,将强化污染排放控制,2023年7月1日起,广东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提高港口、机场岸电使用率;强化成品油行业整治。

提升面源精细化管控水平,聚焦建筑施工、城市道路、线性工程、运输车辆和裸露地面等领域扬尘污染源,加强扬尘源污染执法检查;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

提升大气综合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为重点,开展移动源专项执法;臭氧污染高发季节、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加大路检路查力度。

科学应对污染天气,落实污染天气“防重抢轻”要求,探索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强化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严查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同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快修订完善行业、区域差异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培育一批“领跑者”企业;研究实施减排奖补政策;加快建设固定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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