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积极探索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模式,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不清等难题。
实现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全覆盖。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市各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的三级网格和工业园区、水源地保护区等重点网格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市121个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全部挂牌运转,每个工作站设置3—5名网格员,充实生态环境保护一线执法力量。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党建+治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灵敏、处置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持续强化基层环境问题监督和整改,真正打通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压实监管责任,完善环境监管机制。为科学、高效、精细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乌鲁木齐市配套制定《乌鲁木齐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指南》《乌鲁木齐市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实施细则》,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机制,建立巡查处置、督查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推进制度,实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操作,“限时督办—绩效考核”的高效运行。同时,结合社会监督员的助手作用和有奖举报的激励作用,构建群防群治、众志成城的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采取线上、线下两种培训方式,不断强化环保网格员对水、气、土、噪声等污染源辨识巡查、现场勘察、案件上报等业务知识的辅导学习,让基层网格员了解熟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管上岗业务技能水平。除做好环境监管工作外,着力培养一批调解员、信息员、宣传员和联络员,做到“一员多能、一岗多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广泛宣传环保知识。
通过“小网格”赋能“大环境”,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今后,乌鲁木齐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联动管理,推动形成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守护好碧水蓝天净土,以看得见的成效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