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为巩固生态保护补偿阶段性成果,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改革目标,到2025年,实现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更加完善,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的综合补偿制度有序深入,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逐步拓展,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到2035年,形成以综合补偿为主导、分类补偿为补充、市场化与多元化补偿共同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格局,形成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具有首都特点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将从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强化首都生态安全保障,健全综合补偿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完善补偿配套措施,发挥政策合力;强化责任落实,稳步推进改革任务等方面发力。
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成效。要完善森林生态、水流生态、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探索统筹保护模式。市有关部门要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效益为导向,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政策协同,科学合理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统筹分配,避免重复补偿。各区要在保障对生态环境要素相关权利人的分类补偿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首都生态安全保障,健全综合补偿制度。《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与财政能力相匹配,优化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促进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利益共享。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纵向补偿,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推动区域合作共赢;健全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巩固跨省市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成果,健全完善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推进与南水北调水源区对口协作,助力水源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实施意见》指出,要合理界定生态保护者、受益者的权利和责任,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完善市场交易机制,逐步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义务的权利主体给予合理补偿。研究建立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探索开展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推动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积极开展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绿色电力生产、消费证书制度要求,支持以风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开发和消纳利用。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抵消机制,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建设。拓展市场化投融资渠道。构建具有首都特点的绿色金融体系,加强绿色金融标准的推广应用。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加大绿色产业培育、生态环保教育培训力度,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引导绿色发展,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实施意见》还指出,要完善补偿配套措施,发挥政策合力。落实法律法规、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监测支撑,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供保障;要强化责任落实,稳步推进改革任务。健全生态保护评估机制,建立与考评相结合的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推进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