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有处置能力”“推进农(牧)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提升危险废物治理能力”五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资金保障、抓好宣传引导四个方面保障措施。要求2022年,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确保到2025年,在建“无废城市”通过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其他城市奠定梯次建设“无废城市”的工作基础。
《方案》的出台,是我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